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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家有烈女,父母該喜該悲?手足友朋如何看待?所嫁良人地下或地上有知又會如何?隔著肚皮的公婆會怎樣對待?守節殉夫說來簡單,做起來一點也不簡單,尤其家中若出個烈女,宛如不定時炸彈,在古代沒有張老師、生命線救援之際,這些有關有係的「他者」,究竟該如何是好?這是本文想探討的重點。其次,最近校園心理安全也備受矚目,當事人肯定很折磨、很痛苦,但他人也不是冷眼以對、袖手旁觀,而是不知該從哪裡使力幫忙。我想一位史徒能做得小事,或許就是先從挖掘古人如何記載這類情事,希望從不同的人物、角度,複雜而立體地呈現各個面向採取的行動、可能有的想法,藉由同理心的觀察與比較,重新理解所謂的自殘或自殺。

「列女」≠「烈女」

「列女」與「烈女」讀音都一樣,但其實同中有異,行為激烈度差別更大,千萬不可搞錯!

相傳漢代劉向著有《列女傳》,是中國書籍史上第一本以女性為主題的專書,裡頭應有盡有,不論是有嫁的、未婚的;有生的、沒下蛋的;好媽媽、惡婆婆;好女人或壞女人;美女、妖女、魔女、豔女,還是醜女、娼婦等等,族繁不及備載。翻開這本充斥古代好女人留名、壞女人遺臭千年的經典,從目錄編排「母儀、賢明、仁智、貞順、節義、辯通、孽嬖」,不言而喻發散出濃濃地禮教風。

話說回來,從祖師爺《列女傳》的條目內容可知,列女形形色色,轟轟烈烈採取激烈手法的「烈女」僅是其中之一。孰料到了明清,貞節「烈」女的社會(模仿?)現象一發不可收拾。

這是個暗黑、嚴肅,卻非常值得探討的歷史課題。傳統中國對於女性第一要求莫過於貞節,歷朝各代統治者、士大夫無一不注重,何以會在明清時「大爆發」?其箇中原因值得我們細細思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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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古代的貞節牌坊:位於臺北二二八公園的黃氏節孝坊】

關於此,明清女性史研究者已有不少的研究成果,特別要舉費絲言《由典範到規範:從明代貞節烈女的辨識與流傳看貞節觀念的嚴格化》一書,指出貞節烈女現象的興起不能僅以「量」來觀之,應探索其現象背後推波助瀾的相關因素,例如烈女書寫如何從國家貞節表揚系統下到士大夫書寫,又如何經由士人寫作進入到鄉里社會。經官方認可且隆重旌表的體制化後,被表揚者除可榮耀家門外,也能獲得實質的經濟補助,再加上從宋代以來「餓死事小,失節事大」的禮法觀念限縮,在在影響社會心態的轉變、集體性模仿與實踐行為的出現。

一般人或許直覺認為明代女人迂腐、腦袋壞掉,或持平一點覺得明代社會生病了,但這些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,未能扣緊問題,真正受過歷史學訓練的人絕不能如此主觀判斷,要知道這些名留青史的小女人,可都是人生父母養,有血有淚、有喜有悲、有愛有恨,是活生生的一個人。因此,史家該做的就是努力回到歷史脈絡,體會當時時空下的環境氛圍、文化限制,發揮無上的同理心,方能貼近或盡量地理解這群留名青史的女性究竟在想什麼。這種同理心的訓練,正是歷史學最迷人的醍醐味,否則只要跳脫自我經驗,超乎想像的事皆視為荒誕,那人世間諸多不可解之事,也只能永不可解了!

殉夫記

今天要談的故事便在這個背景下,曾經出現過的歷史一隅。

清代初期毛際可(1633-1708)的女兒——毛孟,在康熙19年出嫁,當時未婚夫——方引帶著病千里迢迢從北京到開封迎娶,卻在成婚三日後病重,從妻家移居至他處,新妻親侍湯藥,不久仍不幸過世。臨死前,方先生說:「走這一趟,我有千百個後悔,我怎能五天就耽誤你一輩子!!」毛孟泣聲回覆:「沒關係,你先走,我誓言絕不負你!」就這樣,毛孟成了未亡人,也開始她不斷自殘,立志當烈女的人生末路。

丈夫逝世後,毛孟天天以淚洗面,不忍讓父母親擔心,總是強顏歡色。一日,她坐在臥室望著婢女換季整理衣裝,喃喃道:「還會有穿的一天嗎?」機靈的小僕察覺小主人可能想不開,遂私下小心、處處提防著。只是,有心向死的人總是技高一籌,丈夫死後的隔年三月某晚,小僕提著燈籠走在前頭,毛孟趁機縱身跳下。樓高二丈,理無倖存之理,但毛孟僅是口吐幾升血水,肢體無礙,頭腦昏昏震盪個幾天也就沒事。鄰里鄉人聽聞後,紛紛連署上請地方政府表彰其節烈。

毛孟此舉嚇壞了家人,覺得小女僕照顧不周,再加派個老婆子時刻監護,終換來相安無事的八年。身為父親的毛際可,因緣際會或受鄉里書寫貞節女史的影響,或受到女兒節烈守貞的刺激,當他得知杭州戴氏女殉夫的壯舉,自動請纓幫這位烈女寫傳記。一日,毛際可與女兒閒聊時,鉅細靡遺提起戴氏撞頭、吞黃金、吃玻璃等舉動(神經非常大條的爸爸...),女兒嗤回:「吞金子哪死得了!」鈍爸神經果然粗,絲毫未察女兒言下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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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先生過世十年,終將安然下葬。(古代喪葬耗時長久,非今人所能想像,將來有機會再談,暫不多說。)幾次自殺未遂的毛孟,在家人提心吊膽、細心呵護下,再次有了驚人之舉,主張丈夫下葬後了無牽掛,終可從容赴死。娘家、夫家老小總動員,或哀求或苦勸,動之以情,說之以理,皆無能扭轉她慷慨赴義之心。這次毛孟決定絕食,在最後的十九天切勿認真計較何以絕食能活19日,逐一告別家人,留下叮嚀、道歉與諸多可告人或無人可懂的解釋,焚香更衣禮佛稟告,意志堅定地離開人世。

在外地任官的毛際可來不及請假趕回,只能先派次子趕往現場。毛二哥匆促奔波,抵達時已是毛孟絕食的第十二天,這些年看從小一起長大的妹妹如此痛苦,兩人相見無言哽咽,僅能先好言相勸,要妹妹再多忍耐一點,至少孝奉父母、公婆至百年,再遂其己願。無奈,妹妹心意已決,早打好腹稿徐徐回覆:「丈夫死前我就答應他了,如今他都要下葬了,不去陪他更待何時?所謂女子三從之德,在家從父,出嫁從夫,夫死從子。如今我沒小孩,不死哪說得過去。」她又道:「父母有你們在,公婆亦有伯叔在,身為女兒、媳婦都希望他們長命百歲,哪能竊盼他們早點走,以成全我的心願呢?」毛二哥被說得啞口無言,無以為繼。

如是般,毛孟暢遂己願地走了。當父親風塵僕僕趕來,已經是天人兩隔,天倫之樂粉碎。

這場婚姻以今日的眼光來看,匪夷所思!科舉場上同年登第、春風得意的毛際可與方象瑛訂下了兒女親事,丈人也許見過或根本沒見過未來女婿。直到女婿帶病迎娶時,丈人見了也不是沒有怨言,只是應允在先,況且對方千里遠來,又生著病,總不好讓人無功而返。孰知小倆口匆促完婚三天,女婿就快掛了,總總考量下(或毛家或方家),暫將新姑爺移至客舍,新嫁娘尚不及收拾歡喜、期待、緊張等情緒,便錯愕、悲痛地面臨「她的天即將崩潰」。含花待放、年華正盛,與許多思春少女一般,對於良人、婚姻、家庭、未來應有著瑰麗璀璨的憧憬,特別是毛氏出身不低,受過教育的女性。然而宛若上蒼妒嫉,瀕死的夫婿讓她從雲端墜落地獄,所有的夢化為泡影。沒有情愛、沒有歡喜的毛孟,寫盡了古代女性諸多身不由己、不可自主的悲哀。

不乾不脆的官方態度

但不可思議的是,毛孟最終唯一主動且認真執行的,不是上街頭抗議、不是找媒體哭訴、也不是上網寫文討拍,更非遁入空門或改嫁等其他選項,而是一心一意(灰心喪志?)依循著固有禮法,以及自己選擇性堅守的「婦德」,殉夫明志。

教科書或刻板印象中的貞節列女,容易影涉為統治者陰謀、社會迂腐等禮教吃人的簡單結論,但事實上官方並不贊成女性「輕生從死」的殉夫行為。

清康熙27年頒佈禁令:

人命至重大,而死喪者,惻然之事也。夫修短壽夭,當聽其自然,何為自殞其身耶?不寧惟是,輕生從死,反常之事也。若更從而旌異之,則死亡者益眾矣,其何益焉?

康熙認為人命珍貴,豈能因丈夫短壽就輕生自殺,如此反常之事,若再加以表彰,豈非助長歪風,不可不慎也!

雍正年間也不斷重申舊令,13年時再度宣布:

凡烈婦輕生從死,昔年聖祖仁皇帝曾降旨禁止,朕於雍正六年又降旨曉諭……儻宣諭之後,仍有不顧軀命,輕生從死者,不必概予旌表,以長閭閻憤激之風。

從政府的屢次下令,可知其無法遏止民風仿效,原因在於「人情」,法令雖說要禁,但也又細分成各種情形,而地方官或為討好民間,或不與人為敵,或基於憐憫之情,通常仍會提請上表,再由中央定奪。執法的中央官員鑑於人死為大,且為夫守貞也非惡事,故若無遺孤、翁姑需撫養伺候,則勉予恩准表彰,故難以遏止歪風。

        雖然執行不力,但政府立場很明顯是反對的,只是拿不出具體有效的方法阻止;對家人來說,無論是基於親情或人情,也多持反對態度,如毛孟的娘家親人、夫家長輩等都努力想要接住她。

父親筆下的吾家烈女

才剛嫁過去就守寡的毛孟,其死不能說荒誕,卻也不甚正常,因為她甚至連進夫家門、行廟見禮也還來不及。愛女逝世後,毛際可曾寫下〈亡女吞金記〉及〈亡女節烈述〉兩文(距女兒過世已有幾年時間),也說常人殉夫,或為情或為義,而小女二者皆非,進方家門才三天就守寡(難稱情愛),公婆也愛護關照(非苦命媳婦),卻無法挽回其堅定意志,只能說「出於天性而不可強也」

做為爸爸的毛際可如此解釋女兒的選擇,他還指出女兒從小就愛讀書,說詩寫文不成問題,但守寡後不閱雜書,專心一志苦啃烈女傳與金剛經。如果你認為毛孟貪「人死留名」,那也非事實,因為無論之前自殺,好事者寫文章、詩詞歌頌,或家人明言殉節不如守節容易得到官方旌表,她也不屑一顧。也就是說,毛孟殉夫想法來自於天性,不受外界名利所惑。

當時文人們也給予高度評價,同情這麼一位悲慘命運,最後以死殉節的「偉大女性」!鼎鼎大名的黃宗羲受毛父所託,參考其所附之毛孟事蹟(可能即為〈亡女節烈述〉)撰寫〈毛烈婦墓表〉;毛父友人馮景撰〈方節婦吞金記〉;亡夫友人徐釚也寫了篇〈方烈婦傳〉,內容皆不脫毛父筆下的原型。綜觀傳世毛孟的相關記載,多為毛父手述原稿的再轉譯,很難提供更多細節(這也是古代傳記、碑刻、墓誌常見之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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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按:生命的抉擇

礙於資料所限,關於毛孟當事人的想法、事蹟,後人無法探知更多,這是歷史的遺憾,卻也是歷史迷人的原因。史家克羅齊曾說:「所有的歷史都是當代史」,任何灰飛煙滅的「歷史碎片」,可能在後代某個契機下挖掘,得以拼湊出部分方塊,但究竟距離「史實」有多遠,在沒有時光機回溯前,無人可曉。

採集碎片、拼湊歷史有其專業之法,卻也非藏諸名山、不可揭之密。如偵探推理劇,只要細心觀察,不放過蛛絲馬跡,努力在浩瀚汪洋中打撈碎片,也不忘對時代背景有基礎的框架認識,在外框內逐一適當地擺放圖塊,也許空白缺環多於實像,但千萬別氣餒,合理的推測與對時代的通盤掌握都有助於貼近輪廓。

明清烈女現象的激烈化,是很值得探討的課題,學界也有不少討論,但問題是,我們究竟該如何認識「她們」?無論是特例或普遍現象,過去確實存在過一群自願或半自願、或被迫的殉夫節婦與貞女(尚未過門)。當事人真正的想法固然多隨風而逝,但可以知道的是當時官方制度、社會禮法與士人文化等因素,加重與促進「守節」行為的出現。當時是否有其他資源提供這群不幸喪夫的女人們,擁有別的生活方式?依循傳統守節殉夫可能是相對容易的逃避管道,畢竟遵循禮法,無須多言,也不用困守在陌生的夫家,大門不出、二門不邁,甚至連親戚也不得隨意露面。在古代沒電視、手機,又不能自由出門逛街的年代,這群節婦生活之乏味、單調與寂寞可以想見。

梳理毛孟的烈女故事,來自閱讀偶然下的契機,好奇作者寫過別人家的烈女傳,當女兒也面臨同樣命運時,內心作何感想?考察之後,對於毛家的風風雨雨,「惑」多於「解」。當歷史當事人不能也不想分享其真正想法,後人只能藉由多方面對其生活背景、社會環境的掌握,從想像、同理心換位思考毛孟所面臨的難題。有生便有死,自殺也非特例,但還是希望能透過對當事人所處環境的認識,多一點理解,多一點感同身受,也許在人生的某些時刻可以幫他人一把。只有建立在更多理解之下,多點聆聽、陪伴,因為了解或想了解,減少幫倒忙的可能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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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若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