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「大人」,莫過於宋代開封府尹的包公。

包公,原名包拯,生前因剛正不阿,時人尊稱為「公」(包公的稱呼可不是後代才有的~~)

由於執法公正、清廉正義的形象深得民心,從宋代以來小說、戲曲都不乏其身影,民間也常稱其「包青天」。至於想「黑」他的,就蔑呼之「包黑子」、「包黑炭」(只是包拯的皮膚究竟黑不黑,後人可就不得而知了。)

五、六年級生大概都曾看過金超群在八點檔演的「包青天」,身旁伴著師爺與護衛,動不動就開鍘斬惡人,好不快意。

然而,實際歷史上的包拯,卻只是開封府尹的短暫過客,在任僅僅一年餘,且當時已是五十幾歲「高齡」,距離亡逝不到幾年。

關於斷獄判案的包青天,大家耳熟能詳,此處無意贅言。

包公的家務事

今天的小故事想聚焦於包公的家務事與身後事。

 

一、孝子形象

聲名赫赫的包公也是個孝子,雖然後人可能覺得沒有違和感,但古代的孝子行徑對比今日,可有著天壤之別。

話說包拯29歲時金榜題名,榮登進士甲科。從唐代施行科舉取士以來,報名投考者日益增多,唐代中期已出現僧多粥少的現象,寒窗苦讀多年,齎志而歿者枚不勝數。

宋朝素有禮遇文人(不殺士大夫?)、以文治天下的美稱,可想而知透過考試機制當官的競爭度更加提升。

因此,包拯在29歲考上進士,可謂是家族之光。

不過好玩的是,好不容易考上進士,分發到外地任官,卻因為父母不願愛子遠行,遂而辭退,改發至離家稍近的地方。

然而,恐龍父母依然不放人,包拯只好忍痛放棄當官,在家當啃老族孝養父母(看來包家口袋很深,完全不用靠兒子賺錢養家......)。

如此過(混?)了十三年,等到父母老死,守完喪期(又多混了兩、三年),才終於展開官員人生,那時他至少已42歲了。

 

二、妾子為後

跳跳跳,把當官的中間都跳過......(可以這樣嗎!?)

包拯死於63歲(以實歲計算),在58歲時老來得子。

一般對包大人的印象,是把鐵釘當飯吃,肉不正不食,席不正不坐的臭臉男,根本像坐懷不亂的柳下惠,何曾想過他在家竟是左擁右抱,妻妾圍繞的「風流」樣。

翻開包拯的婚姻履歷,他在年紀輕時,娶了正室張女,但紅顏命薄,未留下子嗣便撒手人寰。後來續絃娶了董氏,這位糟糠妻陪著包拯孝養公婆,主持家務;在丈夫當官後,陪著東奔西跑,恪守婦道。

董氏生了兩個兒子,兩個女兒,長子早卒,次子(包繶)娶了媳婦(崔氏),但兩年後卻也生病掛了。(包拯還曾以兒子過世為理由,申請調到較好治理或經濟交通發達的州縣。古代官員申請遷調的理由眾多,父母年邁、親人待養、家人過去等等,都是常打的旗號。)

次子死後,媳婦崔氏生的兒子也夭折,包家可謂是「絕後」。

而媳婦崔氏留名青史的原因除了是守寡節婦(又來了個貞節列女),而她對包家最大的貢獻還在於親手接回包拯老來得子的包公「小兒子」(套用一下韓劇流行語xp)。

 

三、包公的小兒子

包拯的夫人有原配張氏,續絃再娶的董氏;此外,還有位臨老入花叢(也許平常也入,只是沒被抓到......)的妾室孫氏。

孫氏所生之子便是後來繼承包公唯一「男」香火(性別平權,不能排除女兒...)的包綖(墓誌作「綬」,以下以綬稱)。

關於包公的家務事,孫氏「被出」(古代七出的「出」)恐是最不可解的黑幕。

《宋史‧包拯傳》僅傳末淡淡提及:「拯嘗出其媵,在父母家生子,崔(媳婦崔氏)密撫其母,使謹視之。繶(繶子?)死後,取媵子歸,名曰綖(綬)。」

由於包繶死亡時間不確,孫氏之子回歸包家,究竟在包繶死後或包繶兒子死後不得而知,但唯一可知的是,包家是在可能「無後」的前提下,迎回妾生的庶子。

換句話說,宋代包家跟民視常演的劇碼相同,都是在無男丁為後嗣的權量下,接受原本不願接納的孩子。

至於孫氏何以被出?包拯為何明知其身懷子嗣,仍不願接納?是太座董氏反對?或孫氏素行不良?或包公臨老入花叢的顏面問題?抑或另有他因?後世已不得而知了。

但這段空白卻讓包公形象有點崩毀......

不過,包家的小兒子命運可比五億高中生來得幸福。嫂子崔氏由於守寡喪子,對於自己抱回的小叔,鞠養如子(畢竟無法奢望婆婆董氏愛護丈夫出自別的女人肚皮的小孩)。

包家小兒子長大後,對於嫂子也孝敬如母,感恩再三。

有趣的是,包家小兒子跟生母依然保持聯繫,在生母過世後,為其守喪,顯然孫氏並非「壞女人」。

那麼,孫氏為何被出呢?(抱頭狂奔,為什麼~~)

答案啊答案,消逝在風中~~~

 

四、包家的節婦

包家小兒子包綬,之所以能名正言順進入包家,不能不說是長嫂崔氏的功勞,不僅排除眾議親迎返家,甚至長嫂如母般的親鞠教養。

崔氏原為包公次子之媳,但婚後兩年丈夫早逝,所生之子也在幼年五歲時夭折。公婆曾勸媳婦回娘家再尋良人,但被崔氏拒絕,「蓬首雨泣,以死自誓」,包拯及夫人遂作罷,接受媳婦願在包家守寡孝養的心意。

包拯過世後,一日,崔氏母親來訪,告知已許了一門婚事,崔氏聞之「暴動」。崔氏氣憤道:「母不諒乎!儻欲嫁者,不俟今也!」(母親太不瞭解我了,如果要再嫁,哪裡還需要等到今天!?)

母親也動怒了:「夫死守子,子死何待?」一針見血指出女兒在包家缺乏「正當性」。

崔氏回道:「公公過世,婆婆也老了,還有稚幼的小叔需要撫養,跟兒子有什麼兩樣?包家還待我支撐。」

母親聽了既生氣又無奈,強中帶軟說:「我年紀大了,跋涉千里來這裡,你要我一個人回去?」

女兒軟化回:「如果只是送您去舅舅那,那還做得到。」於遂輕裝送母返程,而包家人、婆婆都對其是否返家抱持疑問。

崔氏遂言:「苟不如志,即以尸還包氏!」

所幸舅舅是明理之人,不逼迫崔氏再嫁,讓她得以達成守寡心願,而後來也被好事之人詔請旌表門閭,列名於節婦

 

五、結語

19734月於中國安徽省合肥出土北宋包家墓群,共發掘包拯家族墓12座,其中包含包拯、夫人董氏、媳婦崔氏、小兒子包綬、綬妻文氏、長孫包永年,共六人的墓誌,從中得以挖掘更細膩,且不同於史傳或民間傳說的包公及其家族史。

根據墓誌、史傳所呈現的包公形象,不同於戲劇中剛正不阿,舉凡喪子之痛、夫妻情懷、男女之欲、家族之愛等交融其間,共織出一幅有血有肉,有傷有痛的包氏家族史。

可以挖掘的除上述的「紅顏」紛擾外,幾個男生,從包公、包綬到包永年的墓誌,無獨有偶呈現著孝順、清廉形象也頗值得探究。

《宋史‧包拯傳》記載包公曾說:「後世子孫仕宦,有犯贓者,不得放歸本家,死不得葬大塋中。不從吾志,非吾子孫也。」

包公的家務事

從包公生前擔任地方官,當地產硯,但他調離時不帶一硯走;兒子包綬「生平清苦守節,廉白是務,遺外聲利,罕有輪比」;孫子永年,死時「了無遺蓄」,喪葬之具還有勞兄弟張羅。

節儉清貧的形象同樣也籠罩於包家女性,在董氏、文氏的墓誌中,經常呈現「素風泊然」、「薄於自奉」,以及崔氏的守寡節義,顯然包家對道德的追求,十分嚴格與突出。

這些記載應非巧合,而是有意地塑造或迎合關於外界對包拯形象的建構。如文章一開始所言,包公生前已盛名難卻,北宋士大夫又崇尚理學、氣節,或多或少推升包公形象的「聖潔化」。

而包氏一族,既受包拯盛名之「利」,亦蒙其「害」。

 

葉按:

這則小故事寫於五億高中生命案之後,不禁心生感慨,這孩子應是事件當中最無辜的受害者。

同樣都出自不受歡迎女子肚皮的小孩,古今境遇卻如此天差地別。

相較包家長媳的氣度與智慧,阿公小兒子的命運確實衰很多......

也許包家家風講求清廉,也是有過人的道理與必要性......

歷史的虛與實,魅力無窮,但願我們能從中習得智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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