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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圖文創作
工作之後,益發覺得剽竊、抄襲無所不在。
客氣一點的,使用前至少先問你一句。
不客氣的,連知會你一聲都懶!真是OOXX......
未告知便取用,謂之竊!!
懂不懂得尊重別人的創作權,為何老想不勞而獲!?
王若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